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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阳城贵宾会下载》(湘财监〔2021〕3号)、《大阳城贵宾会关于开展2021年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湘注协〔2021〕31号)的要求,依据《大阳城贵宾会下载》,大阳城贵宾会与湖南省财政厅财政监督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实施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一)深入推进联合检查,确定检查对象
2021年,我会与湖南省财政厅财政监督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联合检查机制,根据事务所规模、地域性及新设、投诉举报情况,对全省55家会计师事务所(含2家省外会计师事务所在湘分所)进行了执业质量联合检查,检查数量占2020年底全省292家会计师事务所(含省外会计师事务所在湘分所)的18.84%,其中:随机抽取事务所28家;提取上一年度拟复查事务所10家;涉及投诉举报的事务所17家。检查内容包括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业务项目质量、职业道德、职业责任保险和职业风险基金管理情况等方面,2021年执业质量检查共抽查报告276份,其中财务报表审计业务172份、验资业务41份、其他专项审计业务63份。
(二)规范联合检查流程,保证检查质量
检查准备阶段:2021年9月6日,我会发布联合检查的通知要求,明确了检查的目的、对象、范围、内容、要求以及检查时间,要求被检查会计师事务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我会与湖南省财政厅财政监督局共同随机选取48名检查人员成立8个联合检查小组开展检查工作,并在进点检查前对检查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
现场检查阶段:2021年9月13日开始正式进入现场检查阶段,历时约一个半月。为保证检查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和疑难问题,联合检查组及时通报每日检查进展情况和有关注意问题、事项,确保检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检查处理阶段:2021年10月底,8个联合检查小组结束现场检查工作。我会与湖南省财政厅财政监督局召开联合审理会,经过行政告知、陈述申辩等程序后,对19家会计师事务所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我会按照《大阳城贵宾会会员违规行为惩戒办法》的规定,召开两次惩戒委员会对余下被检查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情况进行审议,在完成投票表决、告知、申诉等完整程序后,作出惩戒决议。
(三)有效落实帮扶措施,加大惩戒力度
一方面,针对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及检查专家与被检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的探讨和有针对性的现场讲解;另一方面,在检查处理阶段,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分析事务所未整改落实的原因,通过出具检查意见书、约谈提醒及强制强化培训等方式,敦促事务所正视问题,认真对照,逐一落实整改。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从检查总体情况看,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在质量控制体系、业务项目质量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与上一年度检查情况比较分析来看,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特点:一方面,检查问题的绝对总数呈下降趋势,说明执业质量有一定程度的提升,特别是部分列入“回头看”的事务所,在前期针对上一轮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有效整改,执业质量检查的倒逼效应有所凸显;另一方面,同类问题占检查问题总数的占比仍表现出一定的稳定性,说明部分问题在行业执业过程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发生惯性,可以作为事务所下一步需重点关注和积极整改的主要方面。具体问题分析如下:
(一)质量控制体系方面
1、从制度建设上看,发现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事务所内部治理中,章程或合伙协议不健全,薪酬制度和奖惩机制不完善,占质量控制制度建设方面发现问题总数的35%,如章程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不符合《大阳城贵宾会下载》的规定;未建立股东晋升和考评标准、政策、程序,未制定股东行为规范和违规处理制度。二是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未进行定期轮换,未建立较为详细明确的制度要求进行责任追究,占质量控制制度建设方面发现问题总数的11%。三是部分会计师事务所未能制定项目分类管理标准、监控制度、咨询制度以及重大意见分歧处理程序等制度,占质量控制制度建设方面发现问题总数的31%。四是部分未制定职业道德政策和程序,占质量控制制度建设方面发现问题总数的23%,如未获取所有受独立性要求约束的人员每年均应当就其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签署书面确认函,未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以上四类问题数量在质量控制制度建设方面的占比如图1所示:
图1 2020-2021年质量控制制度建设问题数量占比图
2、从制度执行上看,发现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会计事务所存在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占质量控制制度执行方面发现问题总数的55%,如存在大额现金结算、未按客户单位设置明细科目等问题。二是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复核制度流于形式,工作底稿中虽有复核人签字,但没有复核的具体内容,也没有复核的记录,报告和底稿中存在很多明显的错误和瑕疵,质量复核没有落到实处,占质量控制制度执行方面发现问题总数的35%。三是个别会计师事务所股东、注册会计师年龄偏大,占质量控制制度执行方面发现问题总数的5%。四是个别事务所存在部分项目工作底稿编制、整理情况较差以及归档不及时的问题,占质量控制制度执行方面发现问题总数的5%。以上四类问题数量在质量控制制度执行方面的占比如图2所示:
图2 2020-2021年质量控制制度执行问题数量占比图
(二)业务项目质量方面
1、在业务承接和审计计划阶段,发现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未对业务的接受和保持进行风险评价,未编制业务承接(保持)评价表,占业务承接和审计计划阶段发现问题总数的20%。二是部分项目没有编制审计计划或者审计计划没有针对性,缺乏重要的内容,格式固定,内容千篇一律,占业务承接和审计计划阶段发现问题总数的33%。三是风险评估程序执行薄弱,风险评估程序简单,未针对评估的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有针对性的审计程序,审计盲目性比较大,占业务承接和审计计划阶段发现问题总数的15%。四是缺乏了解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整体层面、业务流程层面)、实施控制测试程序的审计底稿,占业务承接和审计计划阶段发现问题总数的15%。五是重要性水平计划较为简单,重要性水平确定依据不足,占业务承接和审计计划阶段发现问题总数的17%。以上五类问题数量在业务承接和审计计划阶段的占比如图3所示:
图3 2020-2021年业务承接和审计计划阶段问题数量占比图
2、在审计实施阶段,发现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和审定的会计报表期初余额的关注,占审计实施阶段发现问题总数的5%。二是往年执业质量检查中的对货币资金及实物资产审计程序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占审计实施阶段发现问题总数的44%,如银行存款、借款及往来款项未能实施函证或替代程序不充分的问题;存货监盘实施不到位的问题;收入、费用的截止性测试的问题仍然突出。三是个别报表项目审计证据不充分,未见相关的附件作依据,占审计实施阶段发现问题总数的31%,如未获取被审计单位验资报告、银行对账单、存货盘点表、投资协议以及固定资产权属证明等充分、必要的审计证据。四是底稿的组成要素不完整,出现缺少现金流量表项目审计底稿、持续经营情况审计底稿等,占审计实施阶段发现问题总数的20%。以上四类问题数量在审计实施阶段的占比如图4所示:
图4 2020-2021年审计实施阶段问题数量占比图
3、在审计终结阶段,发现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报告发表的意见类型不恰当,占审计终结阶段发现问题总数的1%。二是审计报告后附的已审财务报表附注披露不准确、不规范,占审计终结阶段发现问题总数的60%,如已审财务报表附注未披露坏账准备重要会计政策的说明,未披露关联方关系及交易事项,未披露是否经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报出等情况;已审财务报表被审计单位未盖公章,被审计单位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未签名盖章;已审财务报表附注阐述被审计单位“报告期内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大阳城贵宾会》和《大阳城贵宾会》的要求”,不符合企业财务报表编制规定。三是审计报告表述不规范,占审计终结阶段发现问题总数的18%,如个别审计报告阐述的审计范围没有包括“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后附的已审财务报表也没有包括“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被审计单位并非上市实体,现场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日未获取其他信息,无需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其他信息段。四是管理层声明书未获取或者不规范,占审计终结阶段发现问题总数的21%,主要存在未签名盖章、未签署时间、未致送签字注册会计师、管理层声明书签署的时间早于审计报告日等情况。以上四类问题数量在审计终结阶段的占比如图5所示:
图5 审计终结阶段问题数量占比图
(三)职业责任保险和职业风险基金管理情况
通过检查事务所的财务报表及财务账薄,其中有1家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3家事务所的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不足;1家事务所职业风险金支出不合规,无相关附件。省注协通过下发检查意见书通知5家事务所,责令限期整改。
(四)其他方面
一是个别事务所甚至存在未实施审计、无审计底稿就出具审计报告等严重问题;二是检查组共发现9家会计事务所未按照要求开展业务报备,存在漏报瞒报的问题;三是部分事务所在业务承揽过程中存在严重的恶意低价竞争行为。以上问题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规定,扰乱了行业经营秩序,对行业形象造成了重大损害。
三、“回头看”检查情况
根据财政部《大阳城贵宾会下载》文件关于进行“回头看”的要求,联合检查组将2020年度被行政处罚和行业自律惩戒的会计师事务所,列入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检查的重点检查名单,进行“回头看”,屡查屡犯的,从重处罚。检查发现,被列为“回头看”检查的10家会计师事务所对2020年度检查指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但仍存在整改不全面和不到位的情况。结合上一年度检查情况,其中有3家会计师事务所对行政处罚重视不够、整改不到位、老问题依然存在,屡查屡犯。湖南省财政厅对3家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相关的注册会计师,分别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倍罚款、暂停执业1-3个月不等以及吊销执业许可等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
图6“回头看”检查情况图
四、检查结果的处理情况
针对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发现的问题,我会与湖南省财政厅财政监督局召开联合审理会议,我会还先后两次召开惩戒委员会会议,分别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作出行政处罚和行业自律惩戒的处理。
(一)严肃处理。湖南省财政厅对4家会计师事务所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对9家会计师事务所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对4家会计师事务所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并暂停执业1-6月不等的行政处罚,对2家会计师事务所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并吊销执业许可的行政处罚;对7名注册会计师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对15名注册会计师作出警告、暂停执业1个月的行政处罚。
我会对年度执业质量检查的2家会计师事务所、7名注册会计师作出训诫并强制强化培训的行业自律惩戒;对专项检查的1家会计师事务所、2名注册会计师作出公开谴责的行业自律惩戒,对1家会计师事务所、4名注册会计师作出通报批评的行业自律惩戒。
相关处理处罚和行业惩戒结果,已分别在湖南省财政厅官网、信用中国网站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公布及上传。
(二)组织约谈提醒。针对涉及恶意低价竞争以及存在违规执业的16家会计师事务所,我会对其主任会计师(首席合伙人)、质控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督促其不断规范管理,提高执业质量。
(三)举办强制强化培训。我会将对检查中发现的执业水平有待提高的37名注册会计师组织强制强化培训,对部分执业水平较差的事务所开展技术帮扶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升执业质量。
(四)抓好整改落实。对35家被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发出检查意见书,指出薄弱环节,要求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材料。我会将对其整改情况进行跟踪了解,适时组织年度执业质量检查回头看,对思想认识不深刻、整改不到位的事务所,将依照有关规定做出相应的行业自律惩戒。
请各事务所正视本所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从质量控制制度建设、执行落实、职业道德培养和专业技能水平等方面切实改进提高,我会将加大投诉举报专项核查及重点所抽查力度,继续关注近年来违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整改实效,如屡查屡犯将予以严肃处理。希望其他事务所引以为戒,对照通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不断提升内部管理,进一步提高质量意识,加强对本所注册会计师及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执业准则的培训,提高事务所整体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
大阳城贵宾会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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